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奢侈稅課稅 業者盼預售期納入

自由時報自由時報 – 2012年2月13日 上午4:23

〔自由時報記者林美芬/台北報導〕奢侈稅已經實施超過7個月,這7個多月來房市急凍,建築業界正在醞釀修法,希望將預售屋交易期含入房屋2年內移轉課稅範圍,避免交易冷凍期過長,乏人問津。

台北市代銷公會理事長王明成指出,政府打擊投機,業界採取支持態度,但如果投資時間超過2年,應不算投機,目前正在研究修法遊說,以爭取立委們的支持。

據了解,王明成的觀點不只是代銷公會的看法,包括建築業界都認可,對代銷觀點予以肯定,以試圖為現有冷凍中的房市,爭取一點突破的機會。

依照奢侈稅規定,房屋持有2年內賣出,第一年賣出課徵交易價的15%,第二年賣出課徵10%,在新成屋部分,是以完工交屋之後起算2年,預售屋不在此列。也等於,預售屋交易,在未完工交屋前,如果賣出,就以所得稅來追繳稅,算是資本利得。

依照業者觀點,預售屋從開賣到完工交屋,經常要2到3年時間,完工交屋之後又要綁2年的奢侈稅扣稅時間,等於4到5年,如同限購令,由於時間太長,導致投資客快速退場,一般的自住客也不輕言購買預售屋,使得預售市場比成屋市場更冷。

業者期待修法,將預售屋的交易納入奢侈稅房屋2年內買賣課稅的綁稅期內,2年後預售屋完工交屋,購買預售屋的購屋人,也可以直接賣出,毋須再綁2年的課稅期,增加房市交易活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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